半路認父親
今天(2009/02/15)看到一則網路新聞,標題是:「福態男子最好!四川傳統有趣習俗 馬路搶親認乾爹」看了這篇新聞感覺很有趣。這應該是一個很溫馨的社會習俗。
除了四川的習俗,還有一種「撿婚」(冥婚)習俗在民間流傳。撿婚通是指年輕過世的女兒托夢想嫁人,父母親將過世女兒的八字放在紅包袋內丟在馬路邊,然後躲藏監看,如有年輕男子撿到紅包,就趕緊出來認親。很久以前有一部電影「鬼新娘」演的正是這種劇碼。
「半路認父親」這句話在我們鄉下,是一句不太好的形容詞,有點像是罵人頭腦不清之類的意思,沒想到世間上真有這麼一回事,而且還蠻溫馨的。倒是台灣這幾年 發生的幾件大事,讓人感到不可思議。有幾位往生的企業大老,死後竟然跑出婚外子女來認親,而且結果是沒有血緣關係。這幾件認親事件,暴露出很多問題:法 律、親子、人性。
首先看大陸幾年前的包二奶除罪化事件。原來為了遏止包二奶陋習打算立法嚴懲,到最後卻是以除罪化收場。本來是重罪,最後變成無罪,這又是為何?只因「重罪 化」可能變成勒索條款,恐將造成更多社會問題。尤其是台灣俗稱的仙人跳,就是一種勒索。如果包二奶變成刑事罪屬非告訴乃論,意思是非當事人也可以提起告 訴,也就是任何知道的人都可以來勒索,這天下不就亂了嗎?話說回來,古代所謂的滴血認親,變成現代的DNA檢驗判定親子關係,也變成包二奶合法化的最佳手 段。儘管婚外情涉及妨礙婚姻、妨礙家庭罪嫌,但只要婚外情生下子女,該名小孩就能取得與婚生子女相等的權益,而該小孩的母親理所當然是監護人,這種現象等 同婚外情對象在法律上獲得保障。如此說來,包二奶、三妻四妾,在法律十足已經取得保障地位,那豈不是與民法上的一夫一妻制違背?
幾位企業大老往生所產生的滴血認親事件(DNA),暴露出來的問題還不只是三妻四妾,而是人性的貪婪。就人權的觀點,小孩是無辜的,應該受到保障。因此驗 DNA取得繼承權,雖然有點違反一夫一妻的法律精神,但仍然受到大眾接受,但檢驗後卻發現沒有血緣關係,情何以堪?為人母親者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小孩的生 父是誰?何必等到大家撕破臉?明明知道不是,卻又敢堅持要認親,不是笨就是貪心沖昏了頭。
從法律觀點,除了滴血認親之外,還有一個認養事實的認定。我不清楚這個成功率有多高?但顯然更容易發生糾紛,也奉勸心懷善念的人士小心處理。因為一個不小 心,很可能造成身後子女的爭鬥。法律上的認養事實認定,雖然沒有登記領養關係或血緣關係,如果小孩可以提出當事人的撫養事實證明,也視同擁有繼承關係。這 繼承關係,本來說的是雙方的親情,例如撫養責任。但通常會出現繼承爭議的,大多是財產,而非撫養父母的權利。如果撫養事實的認定可以演變為財產繼承權糾 紛,那這些善心人士將來恐因為善念惹來不得善終的結果。法律不外人情,但人情糾紛最多。
話又說回來,根據國外的研究,好色的男人容易與多名女人留下後代。我們小時候都被教育為單純的好男人。如果按法論法,一夫一妻制是良法,而奉公手法的男人 是好男人,根據演化的觀點,好男人只有一個老婆而壞男人有很多老婆,顯然是壞男人的後代的數量較佔優勢。也就是說,天下的男人都是壞男人的後代。如此說 來,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要說成是良法,為何會導致天下的男人變壞?某些回教國家法律「希望」好男人如果有能力,應該娶四個老婆;歐美先進國家雖然奉行一夫一 妻制,但離婚率高居不下,也變相的達到讓好男人留下更多的後代?這種說法很奇怪!離婚的男人是好男人?台灣的這些政治人物、企業家,很多也都是三妻四妾, 到底這些人是好男人還是壞男人?越說越糊塗。國外研究的結果表明,演化學上的好男人會死在好女人手上,所以天底下沒有好人?從統計觀點,好色的男人社交手 腕都比較好,也比較能爭取女性的注意。這很奇怪,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?女人喜歡社交手腕高明的男人,偏偏這些男又好色,所以結論是女人喜歡好色的男 人?那不好色的好男人注定要絕種!
已婚女人最怕什麼?最怕跟老公走在路上時,突然有陌生小孩叫自己的老公「爸爸」!半路認父親在四川以外的地方,大概會衍生很多問題。
2009/02/16
分享此篇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