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上研究所的時候,有位教授談到一件事,他有天經過台大校園,發現很多年輕人奇裝異服,有人裝扮成卡通人物,有人裝扮成布袋戲人物,教授覺得這一代的年輕人已經向下沉淪,沒救了。當時我聽了教授的批判,也覺得很有道理。
後來自己的女兒上了復興商工的廣告設計科。復興的功課超重,能夠讀到復興畢業的學生,幾乎可以立即上線工作,可說是職業教育的典範。因為學校離家有點遠,每天早出晚歸,有一部分是交通問題,另一部分是學校作業要與同學討論或合作,加上逛街。
後來發現她參加一種活動叫「同人誌」。當時不知道同人誌是什麼,還以為是什麼不良組織,後來知道活動的內容,是自己製作一些商品,去參加同人誌的商品展。 「同人」一詞源自日本,意指相同嗜好的人。同人誌的活動就是指漫畫迷的聚會活動。因為是漫畫迷的活動,難免有人裝扮成漫畫書中的人物出現。這也就是教授口 中的奇裝異服。因為同人誌經常在台大的體育館舉行,因此教授會看到。
單從奇裝異服來看,真的覺得這一代的年輕人迷失了。但我看女兒並不像是會迷失或瘋狂的人。只是一開始並不敢讓我知道。因為很多玩同人誌的人都被罵的很慘,所以同伴教她瞞著家人比較好,也因此玩了一段時間才被我發現。
我一向很相信自己的小孩,看她也沒有因為玩同人誌而耽誤功課,也就沒阻止她,反而鼓勵她多多參加活動。她很驚訝告訴同學,據她表示,同學不敢置信。
因為自己女兒參加同人誌才瞭解,活動內容就是一些漫畫迷的交流活動,參加者,不管是展商或消費者,大多是學生或漫畫的出版商、代理商。有點類似美國電影經 常搭配角色公仔玩偶或周邊商品的銷售活動,只不過同人誌是經常性的活動,因此也不是專為哪部漫畫或動畫舉辦。舉辦單位也不是官方或單一廠商。因為活動份子 大多是學生,場地費用很便宜,一個攤位一米見方才四百元,門票倒不便宜,兩天一票約一百五十元台幣。因為是聚會活動,所以會場兩天一票可以重複進出。
會場活動,真像大型廟會,因為奇裝異服看來像民俗活動的表演裝扮。想不到我女兒因為玩同人誌,會設計自己的商品,都是一些跟漫畫有關的書卡、標章、小說...最厲害的是小說!?小說耶!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我女兒竟然會寫小說?
她小時後曾經因為感冒熱痙臠窒息將近一分鐘,已經全身發黑僵硬,以為沒救了,後來我幫她吸鼻子又奇蹟似的醒來,但也因此變得反應較慢,讀書會頭昏眼花。後來發現她很喜歡畫圖,也就讓她學畫圖,直到後來上了復興商工的廣告設計科,也唸得很高興。
同人小說是什麼?就是模仿漫畫書中人物的個性、情節,再創造額外的故事。因為漫畫迷覺得漫畫太少,看不夠癮,因此同人小說有其特定的市場,只有此道中人才 會知道。但同人誌基本上是侵犯著作權的,只因為參加者都是學生,製作的商品數量都只有五十、一百個,而且都是屬於自創,而非仿冒品,因此侵犯著作權或商標 的問題,一向都被原廠默許,除非你製作大量商品,否則不會有問題。畢竟這個活動對發行廠商是個很好促銷活動,因此也經常得到發行商的贊助。
歷史上有很多名著,其實也是同人小說,最有名的應該是三國演義,因為它源自三國志,因此算是同人小說。可見要寫同人小說必須對原著非常精通,才能創造出具有原著特質及人物個性的小說,也才能被漫畫迷接受。
從同人誌這件事來看,有些事情的切入角度不同,真的會有很大的認知差距。玩同人誌,不管是當事者或旁觀者,都有不同的見解。我女兒玩同人誌是自己製作商品 賺零用錢,同時也滿足自己熱愛漫畫的目的。為了奇裝異服,自己買布學作衣服、為了製作商品,跑了輸出中心、印刷廠,什麼都自己來;為了迷戀網球王子漫畫, 竟然會聽簡單的日語。高職還沒畢業就已經學會很多知識及技能。如果學校要栽培一個這樣的人,不知道要花掉多少時間及金錢?
很多為人父母者經常不相信自己的小孩。很多年輕人的活動也非父母親可以想像。我不知道那些反對小孩玩同人誌的父母,是基於什麼理由,但我覺得有些小孩會學 壞,很大原因是基於對父母親的不滿造成。如果小孩很喜歡自己的父母親,在外行為都會想到自己的父母。有所謂「將在外、君命有所不從」,我們不知道未來自己 的小孩將面臨什麼樣的社會,可能沒有太多「耳提面命」或「機會教育」,與其「叫」她怎麼做,不如「教」她學會思考。兒孫自有兒孫福,越緊張的父母教育出更 緊張的小孩。
2007/11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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